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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分享】被合夥人控告偽造文書、侵占股份?成功不起訴處分!|台北刑事律師,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板橋刑事訴訟律師

案件故事

當事人(公司大股東)與原負責人簽立了股權讓渡書,取得過半數股權並共同經營 。隨後委託記帳士辦理公司大小章變更與董監事變更登記 。沒想到雙方後來因經營產生爭執,原負責人竟聯合律師向地檢署提告,指控當事人「偽造公司大小章」、「偽造董事願任同意書」及「虛構股東臨時會」,企圖透過刑事起訴來逼當事人吐出股份

陳育騰律師的關鍵訴訟突破點

面對原負責人具有強烈敵意的民刑事連環指控,我在這個案件中為當事人採取了三步致命的反擊策略:

  1. 數位證據還原,戳破對方謊言:我協助當事人全面搜集雙方的 LINE 對話紀錄,找出原負責人曾親自傳送個人證件照片、並白紙黑字標註「限公司改組用」的關鍵鐵證 !直接擊碎對方在庭上辯稱「只是要給員工辦退保、不知要改組變更」的謊言

  2. 傳喚關鍵證人,建立客觀證據鏈:光有對話還不夠,我當庭建請檢察官傳喚承辦變更登記的記帳士出庭作證,證實記帳士在辦理登記前,確實有以 LINE 視訊向原負責人「逐一核對過委託書與股權讓渡事宜」 。這份極具份量的第三方證詞,讓對方的「偽造指控」徹底失去立足點

  3. 活用公司法規,捍衛程序合法性:針對對方指控後期改選董監事是憑空偽造,我拿出股權讓渡書並援引公司法第 173 條之 1 規定,向檢察官論述當事人身為過半股份大股東,依法享有召集股東臨時會的權利 。配合中華郵政掛號回執與現場照片,證實開會程序完全合法 ,根本沒有任何偽造私文書之犯意

訴訟結果

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在審酌我方呈遞的各項書狀與關鍵證據後,完全認同我方的法律主張 !認定變更登記均經過合法授權、會議召開皆符合公司法程序,最終裁定【全案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與同仁順利全身而退,清白與股權均獲得全面保障!

商場如戰場,合夥糾紛一旦牽涉刑事指控,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找尋專業律師協助。讓懂商事法與刑事防禦的律師為您抽絲駁繭找證據,切勿自行盲目應訊,才能確保自己的清白與商業利益不受侵害!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直接加LINE 直接與陳育騰律師(官方LINE帳號ID:@032rgevy)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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