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專欄
地檢署偵查過程中,我們整理大量的事證,最終檢察官相信我們的辯護策略,認定當事人僅是意見表達,並無主觀犯意,而成功不起訴。
在與客戶討論後,逐一檢視客戶與A女的對話紀錄、並且再調取旅館外之監視器畫面,證明客戶與A女雖有約會,但本案堅決否認有發生性行為,當然就不可能有妨害性自主的事情發生。
在瞭解客戶與配偶之關係後,著眼於在說服法官兩人之婚姻關係在第三人的角度來看已經是不正常、且無法維持下去的婚姻,我方也提出了二人的互動冷淡、長期分居等相關證據支持論點,並且引用數個類似案件的判決來說明我
地檢署偵查過程中,我們傳喚了兩位證人、且提供客戶與朋友認識多年的相關證據,最後成功說服檢察官相信「家人或親友間基於親情及彼此情誼,將自己申辦的金融帳戶借予他人使用,並非罕見」,而成功不起訴。
遭詐騙金錢後,縱使提告後收到不起訴書,還是可以諮詢律師、確認看看有沒有重新提起獨立民事訴訟求償的空間。
一、前言 現行民法的規定,當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人可以選擇拋棄繼承,或者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辦理限定繼承。(關於限定繼承,可參考:長輩過世,需要特別辦理限定繼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