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確認區權決議無效|二審逆轉勝訴|台北律師諮詢,板橋律師諮詢,區權會決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案例分享 (案件事實均經適當調整、非客戶實際狀況)
案件狀況:
管委會依照慣例,在年度區權會召開時同時進行報到及投票,該慣例已經維持十多年;但卻遭住戶提起區權會決議無效訴訟,認為報到時不能一起投票,必須先報到、再於區權會現場清點人數再投票。 後經第一審法院認定住戶主張有利,認定區權會決議無效;二審管委會則委任我處理,希望能推翻一審判決,維持區權會決議的效力。
處理過程:
本案較麻煩的狀況是,依照區權會決議一般流程確實必須報到、投票分開處理;但在訴訟過程中,我方舉了股東會決議、地方選舉等法規,說明報到時同時也能進行投票。再者,該社區十多年都以同樣的方式進行投票,早已形成慣例。管委會事前也會寄發相關通知,讓住戶知悉、討論區權會事項,不會因為報到同時投票損益住戶參與區權會的權利。
案件結果:
最終法官採信我們策略,成功廢棄第一審判決,駁回住戶的第一審主張,維持了區權會決議的效力。